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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青苗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8-13

各相关学院、部门:

2026 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青苗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苏高校、科研机构,市新型智库,市社科类社会组织,各县级市(区)等的青年社科人员,年龄不超过28 周岁(1998 1 1  日以后出生)。鼓励在读博士研究生、在站博士后积极申报。我校教师可选择通过苏州工学院、苏州琴川智库、苏工先进制造业智库三个平台进行申报,每个平台限报30项。

二、选题要求

(一)基础研究类。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人文社会科学以及交叉学科领域开展学理化体系化研究。

(二)应用对策类。紧扣苏州改革发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选题包括但不限于:苏州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智能制造之城”,苏州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承载区,破解企业发展难题,服务企业发展,推进沪苏(州)同城化发展,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提振消费,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古城保护与城市更新,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民生保障与共同富裕等。

(三)专项研究类。1.以苏州为样本的人文经济学研究;2.江南文化研究;3. “苏州学”研究。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应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科研能力和学术道德, 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在所申报选题领域拥有一定学术研究积累,并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

2.  项目申报人为在苏高校、科研机构博士生、硕士生的,需配备 1 名项目导师,指导项目申报人完成本项目。项目导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承担过苏州市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每位项目导师指导本申报项目不超过 2 项。

3 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 1 项本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青苗专项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 2 项本项目。

4.凡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市社科基金立项资 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得以已发表或结项的研究成果重复申报。如发现上述情况,取消立项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5.项目申报人主持的国家、省、市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或终止处理尚在限制期内,或三年内承担市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被鉴定为“不合格”“延期结项”的,或有其他科研诚信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得申报本项目。

6.鼓励应用对策类、专项研究类项目申报人与党政部门、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组建研究团队、开展课题研究。鼓励不同学科青年社科人员联合申报。鼓励在相关领域具有扎实研究基础的青年社科人员申报。

7.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须负责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审核,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支持、信誉承诺,加强对项目研究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

四、项目成果及结项要求

1.基础研究类立项项目研究成果为不少于 5000  字的研究论文。应用对策类和专项研究类立项项目研究成果为1 份不少于 6000 字的研究报告和 1 3000 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

2项目应于 2026 11 月前完成研究。市社科联将按照《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

3.支持各立项项目研究成果经市社科联同意后,通过各级各 类内参、期刊、媒体等渠道进行转化,并在醒目位置注明“苏州市 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青苗专项)研究成果”字样和项目编号。各立项项目研究成果要争取获得各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产生重要经济、社会效益。

4.立项项目结项评审等级为“不合格”的,将撤销项目立项。

五、其他事项

1 项目申报校内受理截止时间为 2026 8 24 日上午9点,逾期不予受理。

2 申报项目前应仔细阅读申报通知,按规范如实填写申报表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项目导师和项目组成员均须在申报表上签字确认,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不得出现项目申报人、项目导师及项目组成员的姓名、单位等相关信息。

3申报材料如下:

(1)word版《申报表》、《项目设计论证活页》和《申报汇总表》(附件1,2,3),邮件名称请注明“青苗专项项目申报+学院+姓名”,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skc@szut.edu.cn。

(2)纸质版《申报表》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申报人需要签字),申报表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须分开装订,均一式两份。请提交至知新楼316室。

(3)纸质版《苏州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附件4,一式2份,项目申报人本人签名,二级院部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盖党组织章,人文社科处和二级院部各留存1份)。

联系人:戴贤倩;知新楼316室;电话:52251273,邮箱:skc@sz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