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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苏州市社科普及惠民项目(协作项目)扶持工作的通知

2026-05-22

各县级市(区)党(工)委宣传部、社科联,各社科普及基地,各社科类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强化社科普及价值引领,推动跨主体、系列化社科普及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拟于近期开展 2026 年度社科普及惠民项目(协作项目)扶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各县级市(区)社科联、全市社科普及基地、各社科类社会组织(本次以琴川智库名义申报,最终报送不超过2个名额)

二、形式要求

        本项目旨在鼓励围绕同一核心主题或内容,由多个单位联合策划、共同执行的系列普及活动。要紧扣社科知识普及,以具体项目为载体,明确普及内容,突出社科内涵价值、体现社科特色、弘扬人文精神,同时要突出知识性、趣味性,不局限于展示、呈现具体人物、事物和技艺等,重点挖掘其承载的社科内涵和文化精神。具体形式可包括但不限于:跨区域、跨领域的系列社科普及讲座、沙龙、研学活动;多个单位联合开展的社科普及公益服务项目;协同策划的新媒体普及产品创作与传播项目;多方参与的社科普及进基层活动等。其中,聚焦“小小讲解员”与“社科轻骑兵”两支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培养的专项计划,将作为本年度重点支持方向。“小小讲解员”专项计划开展以小学中高年级和初中阶段的未成年人为主的社科讲解员培养相关活动;“社科轻骑兵”专项计划开展以高校社科专业学生、青年学者、社区骨干、退休教师等热心社科普及事业的各界人士为主的社科讲解员培养相关活动。获得扶持的项目须在全市社科普及宣传周期间开展集中展示主题活动。每项资助不超过 1 万元。

三、具体程序

       1. 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填报《苏州市社科联社科普及惠民项目(协作项目)扶持申报书》(见附件 1),5 26 日上午10点前将附件1-《报书》(纸质未盖章)、附件3-《意识形态审核表》(纸质盖章版)送至知新楼316办公室,同时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姓名+2026年度苏州市社科普及惠民项目(协作项目)”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szut.edu.cn。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所属社科普及基地、市社科联主管社会组织直接报至市社科联社科普及处。

       2. 审核推荐。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所属社科普及基地、市社科联主管社会组织的项目申请,由市社科联社科普及处审核推荐。

       3. 项目评审。市社科联社科普及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集体研究后向社会公布扶持名单。

       4. 项目实施。确定资助项目后,与执行单位签订项目协议并拨付相应扶持经费。项目经费使用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政管理规定,坚持专款专用、厉行节约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项目完成后,于 11 10 日前提交项目结项表(见附件 2)。


联系人:戴贤倩 地址:东湖校区知新楼316办公室。电话: 52251273   邮箱:skc@szut.edu.cn


附件:12026 年度苏州市社科普及惠民扶持项目(协作项目)申报书(样表)

22026 年度苏州市社科普及惠民扶持项目(协作项目)结项表(样表)